2008年,建设部提出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切实关注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采取切实措施,抓出成效。(见2月11日《新京报》)
新年刚过,政府部门又习惯性地发号施令了,建设部率先登台亮相,副部长姜伟新近日提出,将采取三项措施稳定房价,这种勤勉敬业、执政为民的务实作风令人肃然起敬。
可看了三条具体措施后,我油然而生的快感立马消失了,何故?还不是那三条所谓的措施呗。原以为三条措施都非常具体有力,哪知都非常抽象,不过换汤不换药老生常谈而已。且看第一条吧,要抓紧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喊了一年又一年,结果如何,建设部门想必不会不知,要改变老样子,不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恐怕还得无休止喊下去。再说第二条吧,在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要把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嘿嘿,依然是老调重弹,至于怎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还是拿空话、套话来唬弄人。特别是第三条,把我气得够呛,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宏观调控的各项部署,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态度之坚决,却难以摆脱那种口号式的腔调。本来我也不想过多地抨击什么,毕竟某些政府部门习惯了雷声大、雨点小,大家都唱高调,我也犯不着生气。可姜副部长的最后一句话却听起来特别别扭,甚至有点刺耳,啥话呀,“总的原则是既要防止房价过高过快上涨,也要防止过快过猛下降。”你听听,防止过快过猛下降,真是吃饱了撑的。这年头,只见房价一个劲地猛涨,何时一个劲地猛降过?房价果真过快过猛下降,对咱老百姓来说那可是天大的喜讯呀,说明房价已回归了理性与本质,老百姓不再受暴利所困扰。而不论房价如何下降,开发商总不会做亏本的买卖,作为政府部门何必替古人担忧,操这份闲心呢?
防止房价过快下降,我不爱听,这样的原则实际上就是不讲原则,与既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有什么两样?(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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