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饭店吃饭不付饭钱,叫做吃霸王餐;签合同不按经济规律办事,称作霸王条款;而在教育领域,竟然也有类似霸王规定,某些考场规则令人难以忍受。
10日14时20分,武汉华中科大西十二楼,研考外语类即将开考。一名身着黑色羽绒服的女生一路狂奔冲向考场,却被牢牢关闭的伸缩门拦住。因超过最后入场时间5分钟,保安拒绝让其进场考试,这名女生当即嚎啕大哭。(见1月12日《楚天都市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行业都有相应的规定,这是规范行业行为的需要,我们自然无话可说。可制定规则还应该兼顾公平合理,这也是人性化的必然要求。就考场纪律来说,毫无疑问应当规范有序,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每当考试开始前,监考老师都要宣读考场纪律,其中有一条特别惹人注目: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谁超过了允许的迟到时间,再也没有机会参加考试,就是这条规定,让许多考生捶胸顿足、悔恨交加。上面提到的这名女生仅仅超过最后入场时间5分钟,尽管嚎啕大哭甚至向值班保安下跪,依然被拒之门外,被剥夺了参加考试的权力,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迟到15分钟就要被取消考试,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近人情,蛮不讲理。我们认为,参加考试的人都想早点开考,如果不是特殊情况谁愿意迟到呢?换句话说,买票看电影,随便何时进场观看都无关紧要,为何考试就不可以随到随考呢?至于考试时间太紧,能不能取得好成绩,我想迟到者决不会怪罪于他人。也许有人会说,迟到者会影响其他考生,这也不是啥理由,迟到者毕竟是极少数,不妨在每个考场最后的位置设立迟到席,这样就可以两全齐美了,何乐而不为呢?
其实,霸王规定何止迟到拒考这一条啊,去年初,人民网曾发表新闻:考场规则新增规定,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如此新规与迟到规定如出一辄,考生提前交卷碍着谁了,凭什么不让交卷,真是毫无人性。看来,终结霸王规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就看有关主管部门有没有倾听、吸纳民意的耐心与诚意了。(李忠卿)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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