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拥有互联网技术的垄断权和制高点,在互联网诞生之初,美国一直是“网络自由”论调的倡导者。但“9·11”事件让美国政府遭到当头棒喝。基地组织之所以能隐蔽、迅速、高效地组织起对美国本土的大规模袭击,很大程度上是拜互联网通讯所赐。以后,美国尽管仍继续鼓吹“自由”,但却同时加强了对网络的监管。
自水门事件曝光以来,美国社会对政府滥用信息监控权十分警惕和反感。绝大多数涉及到互联网监控的提案都曾遭到过杯葛。但事实上,无论是共和党执政还是民主党当权,似乎都对民意“充耳不闻”,越是遇到强大的反对声浪,越显示出“将网络监管进行到底”的决心。
作为世界第一政治、军事、经济和科技大国,美国一直对来自境外的“互联网入侵”忧心忡忡。今年早些时候,时任美国国家情报总监的丹尼斯·布莱尔警告称,在过去3年间,政府部门所受到的互联网袭击次数增加了4倍;美国五角大楼和各安全情报机构近年来也不断爆料,宣称其服务器或网络系统遭到“网络间谍”或黑客的侵袭、攻击,而且这些侵袭、攻击来源复杂,既可能来自恐怖组织,也可能来自其他国家政府;既可能是敌对国家所发起,也可能是友好国家甚至盟国的情报收集行为。有鉴于此,美国在近10年间一直努力构建严密而复杂的网络监管体系。
在执行层面,美国多个政府强力部门都“领受”了重任:信息通讯安全由国土安全部负责;跨国网络监管和网络安全合作由国务院牵头;军事领域的网络安全由国防部负责;外来网络安全威胁评估由中央情报局归管;对网络犯罪的调查和起诉则是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的职责范围……
不仅如此,在上述大的框架下,美国政府也在为不断提高网络监管效率而努力。2009年10月,美国成立国土安全部管下的“国家网络安全与通信整合中心”,将联邦计算机应急反应小组、国家通讯协调中心和国家网络安全中心等几个网络监管职能部门整合在一起。而在此之前,美国政府又成立“反击网络黑客指挥部”,让国防部和国家安全局分担了原本由国土安全部负责的部分网络监管职能。这一作为美国战略司令部的分支,负责协调、指挥美国未来的网络战。计算机安全专家帕洛曾赞其是一项“很壮观的大计划”。
要实现对互联网的有效监管,不但要有牵头部门、配套法律和相关技术与设备,大量的人力投入也是必不可少的。美国防部长盖茨去年就向美国政府提出希望获得足够拨款,以满足其每年培训至少200个网络安全人员的计划;国土安全部也在去年“叫苦”,意欲大幅“扩军”。此外,许多网络监管部门还采取措施变相增加人力。如五角大楼就规定,军人网络活动,其部队主官有定期监控的义务。
由于技术发达,美国在网络监管方面效果显著。比如。曾有网民将驻伊美军日常活动见闻发到境外网站上,但很快他们就收到相关部门的电话警告,不得不在规定时间内删除全部被认为“泄密”的图片信息。尽管如此,美国政府和军方仍觉得做得不够。今年6月,参议员利伯曼提出一份提案。根据该提案,当美国政府认为美国安全将因互联网的开放而受到侵犯时,总统应有权责令互联网服务商停止提供服务,违者将遭到严厉的处罚。不久前更有消息称,白宫拟推动修改《电信法》,确认联邦通信委员会对互联网服务的监管权。
由于互联网本身的“活跃”属性和美国社会对公权力膨胀的担心,“管”与“放”的矛盾一直十分激烈,且将长期争论下去。但总的来看,执政当局似乎奉行的是“吵归吵”、“做归做”的策略,对互联网的监管措施越来越严密,并呈现出“法制化”、“规范化”的特点。(陶短房 作者为知名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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