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化对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十二)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及《纲要》,加快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的根本保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为主线,继续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加快漳州先行发展的全过程。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本领和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干部考察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公正选人和科学用人的正确导向,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推进漳州先行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坚强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作风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做到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负责、敢于问责。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加快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推动漳州先行提供良好环境。
(四十三)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倍加珍惜重大历史机遇,按照省委“四求作为”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及《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责任机制,切实把《意见》、《实施意见》及《纲要》落实到当前各项具体工作中。各县(市、区)要抓好组织实
施,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地区贯彻《意见》、《实施意见》及《纲要》的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精心筹划,分解任务,主动对接,跟踪细化并积极推动《意见》、《实施意见》及《纲要》的分工方案及具体支持政策等早日出台。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重要资金支持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抓紧抓实,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单位、到人员。加强督促检查,把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及《纲要》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确保《意见》、《实施意见》及《纲要》落到实处。
(四十四)持续实干实效。把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及《纲要》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与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统筹起来,积极应对挑战,持续扩大投资,激活消费需求,努力稳定出口,推进产业升级,切实改善民生,力求取得阶段性成果。注重运作,遵循规律,讲求科学的工作方法,紧紧抓住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力量求突破,并以此推动面上工作。着眼长远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对事关漳州先行的重大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方式。深入了解并及时掌握《意见》、《实施意见》及《纲要》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指导,及时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难题。
(四十五)集聚先行合力。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努力发挥各自作用,形成各地区各有其位、各尽所能、布局合理、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格局。市直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互相支持配合,积极做好与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支持政策,在资金投入、投资比例、项目支持、布点审批、土地利用等方面逐项逐条落实到位,发挥政策的带动效应和倍增效应。继续争取中央和省里更多更大的支持,促进漳州发展在海西大格局中有位置,在大项目中有数量,在大政策中有支持。进一步凝心聚力,最大限度地团结动员社会各界、海内外漳籍社团和乡亲积极参与漳州建设发展,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上来。
(四十六)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海西建设的支持和关心,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海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大力宣传漳州市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及《纲要》的突出优势和取得的新成就,使之转化为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的强大精神力量。围绕加快漳州先行发展中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引导社会思潮和凝聚社会共识工作,巩固和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意识。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贯彻落实过程中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继续保持和发扬近年来形成的谋求发展的意识、攻坚克难的精神、应对风险的气势、服务全局的合力、拓展创新的气魄、锲而不舍的韧劲,持续良好的形势、态势、趋势和气势,全力推动漳州发展争先行走前列,在服务海西建设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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